2024年4月4日 星期四

【區段徵收】~ 土地為分別共有者徵收補償費之核發對象~

土地為分別共有者,按徵收公告當時登記權利人之持分領取;土地為非因繼承而成立之公同共有者,應由全體公同共有人會同或出具協議書由協議取得人領取。

區段徵收 / 重劃土地 / 繼承土地 ~~~ 買賣收購 ~~~ 0982-6831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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